英國簽證說明
目前英國開放台灣護照持有者進入英國六個月內免簽證,適合想就讀六個月以下短期語言學校的同學。想就讀6個月以上,11個月以下的語校就需要辦理加長型學生旅客簽證。想在英國就讀11個月以上的課程就要申請學生旅客簽證了喔。若有變動以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(http://www.vfs-uk-tw.com/chinese/visa-info.aspx)公佈的資訊為主。
| 加長型學生旅客簽證 | 學生旅客簽證(計分積點制度第四級) |
申請 | 六個月以上 11個月以下的語言課程* | 就讀其他課程及11個月以上語言課程的學生* |
費用 | NTD3,500/ GBP70 | NTD12,300/ GBP246 |
所 | 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 | 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 |
接受就讀確認函編號(CAS)* | | |
申請書 | | |
兩吋彩色照片* | TIER 4 (GENERAL) STUDENT SELF-ASSESSMENT | |
財力證明* | 兩吋彩色照片一張* | |
| 接受就讀確認函編號(CAS)* | |
| 入學證明* | |
| 財力證明* |
[備註]
¨ 加長型學生旅客簽證:2011/1/10後開始申請、不能打工。
¨ 學生旅客簽證(計分積點制度第四級):每週不能超過20小時,學位以下課程每週不能超過10小時
¨ 接受就讀確認函編號(CAS)效期為六個月,且只能使用一次
¨ 兩吋彩色照片需六個月之內拍攝、白底無邊
¨ 護照若曾遺失,須向移民署入出管理局申請入出境紀錄
¨ 入學證明須註明上課時數、課程開始即結束日期
¨ 財力證明規定:
1.出示之帳戶所有人須為申請人本人,若使用父母親及監護人之帳戶,請出示授權書及關係證明。
2.申請課程超過九個月者,須出示可支付第一年學費與生活費的金額(倫敦市內生活費一年7,200磅,其他區一年5,400磅),申請課程低於或等於九個月者,需出示可支付全額學費及生活費總額(倫敦市內800磅*課程月數、其他區600磅*課程月數)。
3.若以繳納學費及住宿費,財力證明可只證明相關餘額,申請者出示的CAS須註明以繳納的費用,若學校提供的CAS並未註明以繳納的費用,須出示相關收據以供證明。
4.申請者出示之帳戶需為現金存款,不接受股票、定存、股票、退休金。
5.帳戶內的金額須在帳戶內超過28天。
6.財力證明申請一個月內有效。
申請流程:
1.填寫線上申請表
2.準備相關文件
3.線上預約面談繳件時間,收到電子郵件確認或前往簽證中心抽取號碼牌排隊辦理
4.30天內親自攜帶申請表格、護照、相片、所有文件、簽證費前往簽證中心辦理
5.文件繳交後按壓指紋及拍數位相片
6.離開簽證中心。申請者可上網查詢進度
英國簽證申請中心台北辦事處聯絡方式:
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7樓A室
信箱:info.uktw@vfshelpline.com
電話:020458989 (此為付費電話)
交通方式:
捷運:板南線 市政府站3號出口
公車:
松壽路口:20、202、266、266區間、284、284直行、32區間、611、61、區間、612、612區間、621、665、669、藍10、245、270區間、277、46、651、912、博愛公車
興雅國中:245、270區間、277、281、282副、284、284直行46、611、621、647、650、651、912、915、博愛公車、棕15、棕6、棕7、綠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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